第一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Rock-Cha(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网上商城「ROCK·CHA」(https://rockcha.co.kr,以下简称「商城」)所提供的电子商务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过程中,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生效日期:2026年4月28日
本条款旨在规定Rock-Cha(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网上商城「ROCK·CHA」(https://rockcha.co.kr,以下简称「商城」)所提供的电子商务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过程中,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商城」是指公司利用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施设立的虚拟营业场所,用于向用户提供摄影器材(相机、镜头、灯光、三脚架、配件等)及相关内容。 2.「用户」是指访问商城并根据本条款接受商城所提供服务的会员和非会员。 3.「会员」是指在商城完成会员注册,能够持续使用商城所提供服务的人。 4.「非会员」是指未注册会员而使用商城所提供服务的人。 5.「社交登录」是指利用Kakao、Google、Naver等外部平台账户进行会员注册和登录的方式。 6.「内容」是指公司通过商城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产品信息、博客文章等。
1. 本条款通过在商城页面上公示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后生效。 2. 公司可在不违反《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条款规制法》、《电子文件及电子交易基本法》、《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 3. 公司修改条款时,应在修改条款的生效日期前7天至生效日期前一天,在商城首页公示生效日期和修改原因及现行条款。但对用户不利的条款变更,应提供至少30天的事先通知期。 4. 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时,可以退出会员(解除使用合同)。修改后条款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同意条款的变更事项。
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1. 摄影器材产品目录及产品信息提供 2. 摄影器材相关博客内容提供 3. 咨询服务 4. 公司另行开发或通过与其他公司合作向用户提供的一切服务 服务内容变更时,公司将通知用户。今后可能增加商品购买/支付、购物车、配送、评价等服务,相关服务的详细使用条件将通过单独条款或本条款的修改进行告知。
1. 因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施的维修、检修、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等原因,公司可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 2. 因第1款原因导致服务暂时中断而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因业务转型、业务放弃、企业合并等原因无法提供服务时,公司将通知用户,并按公司最初提出的条件向消费者进行补偿。
1. 用户通过商城规定的社交登录(Kakao、Google、Naver)方式申请会员注册,经公司批准后会员注册成立。 2. 社交登录后,输入附加信息(姓名、电话号码)完成会员注册。 3. 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申请,公司可拒绝批准或事后解除使用合同: 甲. 盗用他人社交账户申请的 乙. 注册内容有虚假、遗漏、错误的 丙. 注册会员在技术上对商城造成显著障碍的 丁. 曾被取消会员资格的人(但获得公司重新注册批准的除外) 4. 会员注册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公司的批准到达会员之时。
1. 会员可随时向公司申请退出,可通过「我的页面」直接办理退出。 2. 会员退出时,会员的个人信息立即删除(hard delete)。但依据相关法律需要保存的信息,将在法定期限内保管。 3. 通过Naver社交登录注册的会员,退出时Naver关联将自动解除。 4. 会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可限制或暂停会员资格: 甲. 注册时登记虚假信息的 乙. 利用商城从事法律或本条款禁止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丙. 妨碍他人使用商城或盗用其信息等威胁电子商务秩序的 5. 公司限制或暂停会员资格后,同一行为重复2次以上或30天内未纠正原因的,公司可取消会员资格。
用户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 申请或变更时登记虚假信息 2. 盗用他人信息 3. 变更商城上发布的信息 4. 发送或发布商城规定以外的信息(如计算机程序等) 5. 侵犯商城或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 损害商城或第三方的名誉或妨碍其业务 7. 在商城公开或发布淫秽或暴力的消息、图像、声音或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 8.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复制、流通、助长或商业利用通过商城服务获得的信息 9. 其他违法或不当行为
1. 公司不从事法律和本条款禁止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尽最大努力按照本条款的规定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2. 公司应建立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的安全系统,确保用户安全使用互联网服务。 3. 公司不发送用户不希望收到的营利性广告电子邮件。 4. 公司认为用户就服务使用提出的意见或投诉正当时,应予以处理。用户提出的意见或投诉事项,将通过咨询服务等方式向用户传达处理过程和结果。
1. 公司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在提供服务所需的范围内收集最少的个人信息。 2. 公司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向用户告知目的并获得同意。 3. 公司不得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规定目的以外的用途。产生新的使用目的或向第三方提供时,在使用、提供阶段向用户告知目的并获得同意。 4.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其他事项,按公司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执行。
1. 商城上发布的产品信息、图片、博客内容、设计、标志等一切著作物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2. 用户不得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以复制、传送、出版、分发、广播或其他方式将归属于公司知识产权的信息用于营利目的或供第三方使用。 3. 商城上发布的产品图片可能与实际产品有所不同,禁止擅自转载和再分发图片。
1. 因自然灾害、战争、电信运营商服务中断、第三方提供的开放API故障或政策变更及其他同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提供服务时,公司免除服务提供责任。 2. 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公司不承担责任。 3. 对于用户在商城上发布的信息、资料、事实的可信度、准确性等内容,公司不承担责任。 4. 因社交登录服务(Kakao、Google、Naver)的故障或政策变更导致无法登录,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公司将尽合理努力,如提供替代登录方式等。 5. 与免费提供的服务使用相关,除相关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1. 公司运营咨询服务,以反映用户提出的正当意见或投诉,并处理损害赔偿。 2. 就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的电子商务纠纷,用户申请损害救济时,可按照公平贸易委员会或市、道知事委托的纠纷调解机构的调解处理。 3. 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的纠纷相关诉讼,向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法院提起。 4. 公司与用户之间提起的电子商务诉讼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附则] 本条款自2026年4月28日起施行。